“工业盐”特有的名词让人感觉对人体健康威胁很大,但是否有毒有害应该以科学的鉴定为准,而非“工业盐”还是“食用盐”之类的名称。根据工业盐国家标准GB/T 5462-2003 以及食用盐国家标准GB 5461-2000可以看出,食用盐所规定指标有物理指标、化学指标、卫生指标、碘酸钾指标、抗结剂指标,工业盐国标仅有化学指标,但二者的感官指标和主要理化指标甚至数据要求都一样。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对杂质的要求不同。工业盐对杂质包含:水分,水不溶物,钙镁离子,硫酸根离子。食盐对杂质要求增加了:氟,钡,砷,铅等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指标。也就是说,根据产品标准,工业盐在出厂的时候,杂质中几个重金属的指标标准是不需检测的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工业盐的成分和食用盐的成分都是一致的,都是氯化钠,本身不应该含有亚硝酸盐。易言之,含有亚硝酸盐的工业盐本身也是伪劣产品,而绝非工业盐本身应有之成分。
其实,过去利用盐作为工业原料时,氯化钠只有一种用途,就是食用盐(食盐)。只是随着工业的出现和发展,才有了工业盐一说。现在所谓的工业盐也就是指的是原盐,也有人称之为粗盐,本身不应该具有有毒有害物质。
从司法实践看,近年来查获的所有用于食品行业的工业盐,大部分符合食用盐国标中除碘酸钾指标外的全部指标值。也就是说,很多工业盐除了没有添加碘以外,其余方面未发现与食用盐存在差异。
现在有的少数地方的司法实务部门,对工业盐不加鉴定,直接依据包装上工业盐的名称将其推定为有毒有害物质,很值得商榷。